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告游客书
2018-03-15 07:10:00 来源:汉网

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选择旅游产品线路及报名参团旅游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您报名参团时注意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分公司)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等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二、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

三、请您注意核对旅游合同所盖印章与旅行社经营证照名称是否一致,是否为旅行社总部印章;

四、请您将旅游团款和出境游保证金交至旅行社总部专用账户,不要将团款和保证金交至个人账户;

五、请您要求旅行社出具加盖其印章的收费凭据;

六、请警惕低价旅游、零负团费陷阱,理性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线路;

七、旅途中请您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八、遇到旅游纠纷请理性维权,不得采取拒绝登机登车、脱团、滞留当地等极端方式扩大损失,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九、请您牢记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同号微信)和外交部领事保护热线12308(同号微信)。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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