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樊友寒)“让狗在餐厅的桌面上舔食饭菜,这合适吗?”近日,市民王女士一家三口在一家餐厅吃午饭时,看到隔壁桌顾客不仅带狗入内,还把饭菜撒在桌面上给狗舔食。王女士说,服务员全程没有制止这位顾客的行为。她感到十分疑惑,随即登录武汉城市留言板询问,宠物带入餐厅与其他顾客一起上桌吃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王女士告诉记者,8月27日11时40分左右,她和家人来到江岸区塔子湖东路的一家餐厅吃饭,她注意到隔壁桌女顾客让狗蹲在座椅上,还放了一些饭菜在狗面前的桌上,供狗舔食。
“看到隔壁桌的狗在舔桌子,有点不舒服。”王女士介绍,起初她频频回头看向隔壁桌,等待服务员上前制止对方,但一直没有等到。王女士只得开口提醒那位顾客,对方称,稍后会将桌子擦干净。
9月7日12时许,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餐厅,当时正值饭点店里顾客很多。记者看到,这是一家快餐店,分为上下两层,一层左边是堂食区域,放置了6张长方形餐桌,每张桌子配了4把椅子。右侧则是取餐区域,摆放着20多种菜品。二楼全是堂食区域,有十几套桌椅。顾客进门后在右侧排队拿盘子,选购完菜品后再到前台称重付钱。记者观察半小时,并未看到有人带狗入内。
记者向店长郭女士表明来意后,在郭女士和餐厅负责人蔡先生的带领下,前往监控室查看当时情况。
记者看到,一开始,这位带着狗的顾客自己独自吃饭,狗坐在一旁的座椅上等候。11时44分,顾客将一些米饭拨到狗面前的桌上,狗开始舔食米饭。记者注意到,王女士与该顾客交涉后,顾客用纸擦了下被狗舔过的桌面。
“那个时间段正是最忙的时候,我们确实没看到,不然肯定会阻止的。”店长郭女士说,餐厅附近有几家宠物店,养狗的人不少,经常有顾客带着狗来吃饭,店员看到了会上前劝阻,有些顾客被劝说后会把饭菜打包带走,有些顾客不仅不听劝,还会指责店员。负责人蔡先生表示,他准备制作宠物禁止入内的标识,会贴在入口处警示顾客。“我们将加强用餐高峰期的店内巡视,也希望顾客看到类似情况时及时跟店员沟通。”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不限制市民携犬进入餐饮场所,但餐厅有权在有明示标识的情况下,禁止顾客携犬入内。”8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民警表示,《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在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等被列为限养区的区域内,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候车(船、机)室等,对于未提及的其他公共场所,其管理或者经营者有权禁止养犬人携犬进入,但应当有明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