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合买房,哥哥想独吞
胡小姐:我们家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用作给哥哥结婚用,写的也是哥哥的名字,但是我出了一部分钱。一开始我们一家人一起住,后来哥哥结婚了,但我和嫂子的关系一直不好。现在哥哥不让我住家里了,让我腾退出去。我想知道,这个房子我有份吗?
法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具有公示效力。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则哥哥享有该房屋的物权,享有排除妨碍请求权,可要求你腾退出去。对于你出资部分,可另案起诉要求哥哥返还。但对于此类涉及婚姻家庭案件,建议尽量调解解决,才能有效平息矛盾。
以闺蜜名义买房,对方不过户
曹女士:我之前和老公一直闹离婚,期间想买一套房子,为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就用了闺蜜的名义买了房。购房时用闺蜜的名义贷款,买房首付和后期还贷都是我在还,当时说好了,等我离婚后过户给我。可谁知道我和闺蜜闹翻了,她现在不愿把房子过户给我,怎么办?
法官: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对于你们双方之间的争议,会根据购买房屋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结合房款支付、房屋交付、居住、使用情况等综合分析确定房屋归属问题。
事故车定损额度低于维修费
齐师傅:我之前开车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是对方的全责。对方保险公司给我车辆定损后,我去4S店维修。车辆维修要1200元,但保险公司只定损700元,我还要自付500元。我觉得是保险公司估计定低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法官:如果车主遇到车损事故后,不认同保险公司的定损,可以不在定损单上签字,可到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再申请对车辆维修价格进行评估。
记者夏晶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