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理解“求医不是买医”
2018-03-12 19:26:00 来源:汉网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凌锋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医患之间不是纯粹的供需关系,而应该是信任和救护的关系,患者来医院是求医而不是买医,这其中寄托着信任和希望。

事实上,有关“求医”和“买医”只是一个相对通俗笼统的说法。其背后隐含的意思,则是不能用常规的商业视角来考量医疗行业,医患关系也并非单纯的买卖关系。如何正确理解此说法的含义,对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和和谐的医患关系至关重要。

所谓“求医不是买医”,当然不是指上医院看病不需要付费。准确来说,“求医”指的是医院一方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患者一方则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过,医疗行业之所以区别商业,或者普遍意义上的服务业,是因为其价值和效用并不能直接用惯常的商业逻辑衡量。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是一方掏钱付费,一方提供对方所需要的服务,这在商业领域都是天经地义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对方的服务效果不甚合意,比如家政工人没把房间打扫干净,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加以改进,以达到理想的结果。

就医疗行业而言,其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患者虽然缴纳了医疗费用,但并不可能直接购买到“健康”甚至“生命”。即使是看成购买医疗服务,也没有哪个医院敢保证他们的服务一定能达到患者的预期。因为科学技术是有极限的,医疗手段当然也是有极限的。如果用商业机构进行交易的标准强行要求,可能相当一部分医院都不算是成功甚至合格。

和普通的服务业一样,医疗行业的服务同样应该有标准。但后者的标准却并不完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满意。或者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该学会调整自身对“满意”的预期。一个略显残酷的现实是,医护人员竭尽所能但依然无力回天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但在现实中,依然有人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置于“消费者”或“购买者”的地位,以至于对医疗行业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在这方面的认识偏差,很多时候都会成为导致医患矛盾的重要因素。

当然,导致医患矛盾的因素有很多,这仅仅只是其中之一。要和谐医患关系,更离不开包括行业监管在内的诸多方面。但对这一问题的理性认识,对弥合矛盾无疑也是大有裨益的。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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