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通讯员刘溪高禛记者李慧紫)因漏水问题,陈女士和王女士两家闹矛盾十多年,双方闹到了法院。近日,洪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丁华勤带领法官助理刘溪来到当事人居住的小区,请专业维修人员商讨解决方案,积怨十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原告陈女士和被告王女士是某老旧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2010年,陈女士发现家中天花板漏水,多次与楼上住户王女士沟通,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双方因漏水闹上法庭。经鉴定,楼上王女士家中渗水导致陈女士家墙面受损,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陈女士3500元。
今年4月,陈女士再次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称王女士经常一次性冲倒太多水,下水管道无法快速排出,自己家中卫生间天花板反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要求王女士承担房屋漏水的维修责任,并赔偿损失约10000元。王女士觉得委屈,称自己曾经花钱疏通了下水道,可能是陈女士家中的弯管堵住,要求陈女士自行维修弯管。王女士又提出反诉,要求陈女士赔偿擅自改装公共下水道造成自己多年来无法使用厨房下水的损失。
法官丁华勤在社区书记以及社区维修人员的陪同下查勘现场情况。最后向陈女士和王女士提出了调解方案,由王女士对洗手间做防水处理,并将陈女士家的墙面发霉处修复,陈女士自行更换家中卫生间弯管。起初两家对调解方案还有所排斥,丁法官耐心打开两家心结,平息双方怨气,并请来维修师傅专门为楼上王女士解决厨房下水道的问题。双方最终接受了调解方案,矛盾终于得以化解。